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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2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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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3 22: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2年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以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突出对专业素质、外语水平、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3.坚持客观评价。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并选择5 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为:胡德坤、余敏友、熊晓煜、杨泽伟、匡增军、孔令杰、关培凤。

另外复试工作小组另设秘书1-2名,负责复试纪录及安排有关事宜。

三、复试基本条件

1. 结合本院实际及专业特点与要求,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定为总分不低于335分,政治不低于55分、外语不低于55分,专业课一、二分别不低于90分。

2. 凡达到上述分数线者均有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请参加复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于4月13号上午到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办公室进行报考条件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另外考生可带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3.调剂复试要求:严格按照学校《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即原则上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校外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毕业与报考单位均为“985”高校(双“985”),且初试成绩须上国家及我院复试分数线(“双上线”)。相关专业包括世界历史、法学、世界经济、国际关系等边海研究相关专业。

4.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3日进行资格审查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4月14号(周二)上午9:00~12:00。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为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会议室(标本楼二楼)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综合面试。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40%。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60%。

4.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

5.公示制度

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均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6.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相关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4月13日(周五),体检时须带1寸照片1张,不需空腹,体检费35元。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体检人数15人,含本校推免生)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201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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