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地理专业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参加复试的资格条件(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1)符合国家、学校相关规定; (2)达到高研院(地理学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总分320、外语40,专业课 80) 2、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40分)、外语听说测试(20分)、综合面试(40分)三个部分,总成绩100分。(注: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得低于24分、外语听说测试成绩不得低于8分,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24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见2014年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每门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测评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命题及面试组织工作 (1)专业笔试由各专业指导组命题及阅卷(试卷满分40分,考试时间2小时);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由专业指导组命题及阅卷(试卷满分200分,由两门课组成,每门课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各专业笔试科目见表1。 (2)面试与外语听说测试由专业组统一安排。 4、复试具体安排 (1)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4月4日(周五)上午(8:00-9:30) 地点:10号教学楼南楼318室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4年4月4日(周五)上午(10:00-12:00) 地点:10号教学楼 310 教室 (3)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时间:2014年4月4日(周五) 晚上19:00-21:00 地点:10号教学楼 310 教室 表1 复试笔试科目 专业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自然地理学 | 自然地理学 | 地理学基础、区域地理 | 人文地理学 | 人文地理学 | 自然地理学、可持续发展基础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自然地理学、遥感概论 |
(4)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表2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安排 (5)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见表4 表3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面试)安排
备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和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先后进行,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进行复试。
(6)复试体检:由校医院统一安排,详细通知见研究生院网站。 5、录取原则 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志愿优先”的原则,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类别按初试加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审批)。 6、注意事项 (1)报到时需提交下述材料: 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院系按考号准考证号顺序编号留存,待全国录取检查时备查); 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指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应届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复试时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成绩证明材料。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同时交《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见附件一)。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院系进行政审(样表从华师研究生院自行下载)。 (2)考生应保证报到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查实提交材料虚假,将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4)报到时每位考生交报名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50元。 (5)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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