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华中师范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是按照学科交*、机制创新的发展定位,成立的新型教学科研机构。高研院的主要宗旨是整合校内外优势资源,发挥各优势学科的整体优势,开展跨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培养宽口径、高素质,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综合性拔尖人才。高研院由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马敏任院长,长江学者徐勇、朱英等学者担任副院长。 高研院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按照“信息化”、“国际化”的要求培养学生,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制定了“精、活、实、新”的研究生培养方案。高研院采用学院专家学者、外来专家学者、政界商界精英一起参与的授课方式,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社会调研、资政服务和学术报告,以提高学生的学术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新型的培养模式使得研究生综合能力获得大幅度提升,并实现了培养一流人才的既定目标。 高研院目前下设“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华中科学传播教育研究中心”、“文化传承与科技融合平台群”等多个研究中心。2014年计划在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专业(政治学)、文化传承与科技融合基地班、科学传播硕士三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80名,欢迎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和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2、复试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复试,如有必要,招生单位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大约在2014年4月中旬。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五、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生是指获推荐免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包括我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学校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占我校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的推免生)。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文件。
六、2014年我校继续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工作。
七、其他事项
1.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有疑问请直接向各院系咨询。 2. 未尽事宜,可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招生咨询热线:027-67865189 15802738000;传真:027-67865189),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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