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亚东 副组长:胡响明 成 员:刘守印 黄光明 张本威 李高翔 张国平 郑小平 余 颖 黄致新 2.复试考核小组:由各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专业教师组成。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王建平 陈晓琴。 4.复试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单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9号楼5楼 5.考生咨询联系人:陈晓琴 电话:027-67867013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我院复试分数线: 所有专业:达到国家复试最低线。 我院不再单独通知。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 (一)、复试工作时间、地点: 报到:4月2日,4月3号上午;地点:9号教学楼9524房间。 笔试:4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7号教学楼 7201、7202教室。 面试:4月4日下午2∶00,地点见《复试安排表》。 (二)、参加复试步骤: 第一步:资格审查,地点:9号楼5楼524#,负责人:陈晓琴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人事档案部门复印并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 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大三学生不准参加复试) 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 (4)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由负责人在《报考登记表》的资格审查栏签署是否合格的意见 第二步:报到,地点: 9号楼5楼524# 自己下载《华师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 领取《复试录取考核表》、《调档函》 填写《拟录取考生最新通讯地址表》 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报考登记表》领取《复试录取考核表》,并填好表中本人已知的栏目。 交复试费100元。 复试前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三步:参加复试笔试、面试: 4月4日复试安排 序 号 | 报考专业 | 1.专业笔试 时间:4月4日上午 10∶00——12∶00 地点:7号楼7201,7202教室 | 2.面试 时间:4月4日下午 2∶00开始 | 笔试科目(地点) | 各专业面试地点如下: | 1 | 课程与教学论 学科教学(物理) | 普通物理(7201教室) | 9号教学楼1楼114# | 2 | 理论物理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电动力学、统计物理综合 (7201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38# | 3 | 光 学 | 电动力学(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55# | 4 | 天体物理 | 电动力学(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12楼1218# | 5 | 原子与分子物理 | 原子物理(7201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15# | 6 | 凝聚态物理 | 固体物理(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23# | 7 |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工程 | 材料导论(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23# | 8 | 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 | 专业综合(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路分析、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 (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2楼西头 209# |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须加试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请此类考生于面试后主动与复试小组负责人联系]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工科类考生在面试时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 4、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四)、体检 请考生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复试体检的统一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1.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占40%。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2. 总成绩 = (初试总分÷5)×60% + 复试总分×40%。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 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奖学金指标按比例分到各专业) 5.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严格按专业以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本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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