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初试成绩要求
四、调剂
1.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往学术型学位专业调剂。 2.报考我院学术型学位考生的考研成绩在361(含361)及以上者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参加专业学位复试,合格者录取为专业学位。若考生本人同意调剂,报到时,阅读《关于申请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确认函》并签名。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心理测试:上机测试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听力、语言学基础、面试、二外听说 英语语言文学: 听力、文学基础、 面试、二外听说 日语语言文学: 听力、日语写作、 面试、英语听说 德语语言文学: 听力、德语基础、 面试、英语听说 翻译硕士: 听力、英语写作、 面试(含口译) 入学考试总成绩不及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复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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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学术型硕士复试成绩=听力30%+写作/基础30%+面试30%+二外听说10% 专业硕士复试成绩=听力30%+英语写作30%+ 面试(含口译)40%
八、复试成绩所占比例:复试成绩占40%(初始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60%)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3月15日上午8:30到华科大科技楼南楼109报到,工作人员审查考试资格,同时介绍复试事项。 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 |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章的本人前三年学习成绩表) | | | (5)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收费标准) | |
2、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对不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3、3月15日上午9:00心理测试。 4、3月15日上午10:00开始笔试。 5、3月15日下午14:00面试,候考地点:科技楼南楼109室。 6、3月16日上午8:00到校医院参加体检,院系代码为411。 7、3月16日下午14:00,全体复试考生,(包括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在科技楼南楼109室集中,工作人员公布成绩,同时介绍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和评定原则等,组织拟录取考生签订协议。
十、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实行差额复试。我院不再以邮寄等其它方式发复试通知单。
注意: ① 请同学们尽早到医院等候体检,考生如前往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必须于3月16日内提交体检结果。 ② 请于附件下载我校研究生复试政审表,提前办理完毕,报到时提交。
外国语学院 201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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