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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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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5 18:2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及《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要求》文件精神,经济学院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仁祥;副组长:魏龙
    成员:康灿华、赵玉林、聂规划、付新平、周军、陶良虎、赵宏中、高萍、彭定赟、沈春华
    秘书:于颖


二、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沈春华
    成员:于颖王炜张秋艳黄俊
    秘书:张秋艳(兼)


三、复试专业、复试资格线及录取人数
1.复试专业:
    学术型: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企业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电子商务、物流经济学。
    专业型:金融、国际商务、公共管理。
2.各专业复试资格线及预录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外语
总分
拟录人数
学术型
49
1
西方经济学
45
340
其中,理论经济学6人;应用经济学43人
2
世界经济
50
330
3
企业经济学
45
340
4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45
330
5
产业经济学
45
330
6
国际贸易学
50
340
7
金融学
45
340
8
区域经济学
45
330
9
财政学
45
340
10
数量经济学
45
330
11
电子商务
45
330
12
物流经济学
45
330
专业型
89
1
金融
45
(其中公共管理34人)
2
国际商务
50
3
公共管理
41

注:拟录人数因复试结果可略作调整。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10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三教学楼3楼(302、304、306教室)
2)面试时间:2014年4月10日10:40-18:00(全程录像)
    面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三教学楼3楼(302、304、306、309、311、313教室)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4月10日上午8:00,考生持本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新三教学楼3楼309教室参加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4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4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7)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8)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2.缴费、领复试表:
    4月10日上午8:00,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领取复试表,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3.笔试:(详见六)
4.面试:(详见六)
5.体检:具体时间见校园网校医院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医院参加体检(马房山校区西院,研究生院办公楼背后)。


六、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含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素质考核(笔试):占复试成绩的50%。
    (1)学术型研究生: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经济问题认知和分析能力等。
    (2)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现实经济问题认知和分析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
4.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加试本科课程《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概论》(MPA专业除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专业素质与能力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项复试内容中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七、录取规则
1.学术型研究生和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型研究生复试结果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在各专业招生计划指标范围内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5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20%+复试成绩×30%
2.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复试成绩按考前复试结果认定。
3.免试推荐研究生按提前录取对待,不参加复试及复试总成绩排序。
4.其他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八、调剂生及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学校非本校的合格生源,可根据武汉理工大学接受调剂研究生的条件,自愿申请调剂(请注意及时查询学校、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2.2014年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接受合格调剂生15名。
3.学校审核通过有效调剂申请后,调剂生按按上述程序参加统一复试。

    投诉电话:027-8729666287296667
      

附件:关于2014年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参加2014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的调剂生名单
      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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