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将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处理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确保复试工作正常、平稳、有序进行。 2、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及相关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复试细则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3、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受理考生申诉人员:雷万鹏,受诉电话:027—67866085。
三、复试分数线
| | | |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103教育史 040104比较教育学 040105学前教育学 040106高等教育学 040109特殊教育学 | | | | | | | | | | | | 045101教育管理(专硕) 045118学前教育学(专硕) | | | |
四、复试名单
五、具体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 1、报到时间:2014年4月1日上午8:30至11:0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J502室。 3、缴费: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不论是否录取复试费一概不退还。 4、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6)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院系进行政审。 以上材料均须核验原件,交打印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交原件),打印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②准考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⑥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往届生都需要。(加盖公章) ⑦本科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应届生) ⑧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⑨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质的各种背景材料。 (二)笔试: 1、复试科目: (1)教育研究方法 (2)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2、时间、地点 学术型:2014年4月1日下午14:00—15:00(教育研究方法) 2014年4月1日下午15:20—16:20(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地点:田家炳楼五楼J502教室(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史、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田家炳楼六楼601教室(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特殊教育学) 专业型:2014年4月1日晚上18:00—19:00(教育研究方法) 2014年4月1日晚上19:20—20:20(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地点:田家炳楼五楼J502教室(教育管理) 田家炳楼六楼601教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三)面试: 时间:2014年4月2日上午8:30至12:00。 各专业具体地点: | | |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103教育史 040104比较教育学 040106高等教育学 | | | 040105学前教育学 045118学前教育学(专硕) 045115小学教育(专硕) 040109特殊教育学 | | |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5101教育管理(专硕) | | |
(四)加试:(学术型考生) 所有同等学历考生均需加试两门课程。 时间:2014年4月2日晚上18:00至20:00加试课程一、加试课程二 地点:田家炳楼四楼415教室。加试课程见招生简单,不提供参考书目。 (五)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2014年4月2日下午14:30至17:30 地点: | | | 040101教育学原理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40103教育史 040104比较教育学 040106高等教育学 | | | 040105学前教育学 045118学前教育学(专硕) 048115小学教育(专硕) 040109特殊教育学 | | |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045101教育管理(专硕) | | |
六、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以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时间: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复试事项以公布方案为准,不接受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