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复试线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生源情况,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表:
报考专业 | 总分基本要求 | 单科基本要求 | 外国语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教育学原理 | 320 | 50
| 50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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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与教学论 | 320 | 50
| 50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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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教育学 | 320 | 50
| 50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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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320 | 50
| 50 |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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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经济与管理 | 360 | 60
| 60 | 90
| 90
|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 320 | 50
| 50 | 90
| 90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按国家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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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可接收不超过3名报考本校其他院系管理类调剂生,调剂生必须是985或211学校毕业生。愿意调剂的考生3月23日上午12点前把填写好的“华中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送到教科院309室,3月26日上午8:00—10:30到教科院教务办公室309报到参加复试。 3.教育学原理专业可接收4名调剂生。凡报考我院高等教育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发展与教育心理专业的线上生可申请调剂到教育学原理专业,愿意调剂的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交调剂申请,各专业按总分排名确定调剂名单,取得调剂资格考生须放弃原报考专业的复试资格,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未取得调剂资格考生仍参加高等教育学专业的复试。
二、院招生复试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略)
2.各专业复试分组
(1)笔试复试第一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教育硕士)
(2)笔试复试第二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笔试复试第三组:(教育经济与管理)
(4)专业口试第一组:(高等教育学)
(5)专业口试第二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6)专业口试第三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7)专业口试第四组:(教育经济与管理)
(8) 专业口试第五组:教育硕士
3.英语听说测试小组
(1)英语听说测试第一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硕士、教育经济与管理)
(2)英语听说测试第二组(高等教育学)
4.心理测试小组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20%),时间每位同学不少于8分钟。
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应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约5分钟。
2.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
专业
| 笔试内容
| 要求
| 教育学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高等教育学
教育硕士
| 当代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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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发展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
| 理论、方法和应用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教育经济学 教育管理学
| 注重专业知识的应用
|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教育学概论”和“普通心理学”,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分,但考试不及格(小于60分),不予录取。
4.专业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考生抽签回答所抽问题及专家的提问。
主要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录取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客观准确”原则进行,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计算,在体检合格前提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6日开始。
3月26日上午8:00—10:30参加复试考生(包括免试研究生)到教科院教务办公室319报到。(包括免试研究生)
3月26日上午10:30—11:30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分数)。
3月26日下午2:30—4:30专业笔试。
3月27日上午8:00—12:00英语听说测试(同等学历考生8:00-8:30)
3月27日上午9:00—12:0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考试
3月27日下午1:30-2:30英语听说测试
3月27日下午1:30-5:30,6:30-10:00专业口试
3月28日下午2:00—5:30学校医院体检。
3月28日下午(5:30)公布各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3月29日上午公布拟录取名单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录取的考生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最后到教务办309领取录取协议书,填写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信封(免试研究生务必参加)。
五、复试地点
本院所有复试工作(体检在校医院)均在教科院大楼举行。具体复试场所见当日通知。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请联系教务办。
联系人:刘雅老师 电话:02787543347
复试与录取工作投诉请联系院直属党支部。
联系人:董晓林书记 电话:02787556823
备注:
1.报到时需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毕业学校及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在校(单位)政治思想表现,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提交一份复印件(A4纸)给院保存。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2.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收取并出具财务处定额收据。
3.体检费35元,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时间3月2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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