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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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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22:18: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年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13号)精神,第二临床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以考生为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精神,选取拔尖创新人才,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与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规模、复试分数线与奖学金评定
(一)招生规模:
2012年第二临床学院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0名(含推荐免试生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0名(含推荐免试生2人)。
(二)  复试分数线:
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口腔医学、护理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类别与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类别的复试分数线:
总分310分,英语55分,政治55分,西医综合(或口腔综合、中医综合、护理综合)180分。
(三)基本奖学金评定: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工作原则上与招生复试同步进行;研究生一等、二等基本奖学金的比例按照武汉大学2012年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复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3月26日上午8:00~12:00
地点: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楼综合管理办公室(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学楼二楼)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高等数学及医用基础化学两门课程,加试成绩及格方可参加英语及综合面试)
  时间:3月26日下午13:00—19:00
       地点:报到时见通知  
3. 专业课笔试与报考专业临床技能考核
  时间:3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楼401教室(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教学楼一楼)
4.  复试
       时间:3月28日~3月29日
  地点:报到时详见公告栏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1.考生到武汉大学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楼综合管理办公室交复试费100元,凭交费发票到第二临床学院教学楼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后进行资格审查,报到时需准备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通知单。
2. 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或不按时参加面试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体检
1.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标准,我院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到武汉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交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体检时间:3月26日(体检地点报到后详见届时通知)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学科复试小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周云峰,副组长 :刘志苏、张元珍,组员: 章军建、夏冰、王行环、王焱林、叶啟发、郑芳、张颖、陈志桥、杨雨飞。
(二)学科复试小组: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实行导师集体负责制,由复试小组组长选拔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不少于5人本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安排研究生教学秘书或其他指定老师现场记录。各学科将拟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请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正式成立该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负责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应在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具体实施。在复试的过程中,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以考生为本,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工作原则。复试小组现场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须在复试完毕后立即核算成绩,最终根据入学考试总评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分)提出:
1.同意录取为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确定导师(填写该导师姓名)、是否录取为“1+4”硕博连读研究生;
2. 若学术型考生同意调剂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则标明“同意调剂录取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并确定导师;
3.建议调剂相关专业;
4.不同意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后组长在《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上签名;复试结果在当天向考生公布。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由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务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按照二级学科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学科组织考务工作)。由各二级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命题、考试及评分,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由各学科组织考务工作,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两个部分。
动手能力(基本临床技能)考核20分(由教学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务工作)。具体考核内容、标准、流程的制定与实施均由各学科负责。未按时参加考核者,不予补考,此项成绩按零分计算。
面试考核(由各学科组织考务工作):治学态度、专业思想、心理品质、培养潜能、专业知识问答等共80分。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考核,对考生提出考察意见,不得故意提高或压低考生成绩,各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最后由3名小组成员核对汇总复试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学院自行组织加试高等数学及医用基础化学两门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核算:
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要求,第二临床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按下列办法统计考生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英语听力口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20%)。
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0.6+专业课笔试成绩×0.1+英语听力口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2。核算后成绩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
(三)双向选择
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将参考考生报考意向,结合考生初、复试综合成绩在复试小组内进行排序,根据招生指标由高到低选择考生后再确定导师,以完成双向选择。
(四)分类复试
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安排:报考同一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同参加复试,复试小组在复试考核时各有侧重,区别考核;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反之不能。
(五)“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遴选
按照武汉大学相关文件规定与我院另行制定并发布的2012年“1+4”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考核内容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各方面,认真核查考生报考时填写资料、复试笔试守纪情况,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考核方式
  1. 复试小组成员面试时考察。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录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平时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3. 函调考生平时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六、调剂复试
(一)接收院内专业间调剂
  1. 院内接收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调剂的原则进行。
  2. 院内调剂生须填写“武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写明理由,经调出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调剂复试程序,同时报研究院招就处审批备案。
(二)为充分保障原报考我院参加复试未被原报考专业录取考生的被录取机会,在院内调剂生调剂复试工作结束后才启动接收校外调剂工作。
(三)接收校外调剂
      1. 部分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学科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实力较强的“985”高校中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指标的5%),调剂生的毕业和报考单位均须为“985”高校且初试成绩须上国家及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2. 校外调剂生须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并由研究生院招就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四)所有调剂生必须经调入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调剂生原则上第一学年不享受基本奖学金,但享受普通奖学金。
(五)复试工作结束后参加复试但未被我院录取的研究生若考生提出申请,我院将积极配合相关外院的调剂调出推荐。
七、录取类别及奖学金评定
(一)录取类别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三年。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自筹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主要属于自筹培养。
(二)学费及奖学金评定
  1. 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2. 以复试小组为单位,结合本专业奖学金设奖等级指标数及实际录取人数的初、复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初录名单及其享受奖学金名额和等级,其中相对高分者享受基本奖学金。
  3. 推荐免试生,已录取完毕,不再参加此次复试,均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4. 定向、委培类别研究生不参与基本奖学金评定。
  八、初录结果公示
  初录名单及基本奖学金评定情况将于4月1日左右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www.znhospital.cn)公布。4月2日~9日接收查询,若有异议请于4月9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7-67812829。4月15日前上报初录名单及基本奖学金评定情况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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