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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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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17:4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信息化与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本中心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具体情况,将本中心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1、中心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处理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确保复试工作正常、平稳、有序进行。
    2、此次协同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协同中心和协同中心依托学院联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由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及相关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复试细则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3、报考教育学原理(040101)、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的考生参加教育学院组织的复试,报考教育技术学(078401、040110)的考生参加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组织的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教育学院和教育技术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4、中心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5、受理考生申诉人员:付义朝,受诉电话:027—67865126。

三、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40101教育学原理
315
45
126
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
338
50
90
078401教育技术学
295
42
63

四、复试名单
    1、凡报考本中心且考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2、凡满足本中心学科专业分数线且接受调剂到本中心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
    3、校内已经参加教育学院和教育技术学院复试考试的考生,所在学院复试成绩有效,协同中心将组织针对性面试。请所有上线考生按时参加面试,本协同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五、具体程序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所有针对性面试考生)
    1、报到时间:2014年4月4日上午8:30至11:0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J502室。
    3、针对性面试时间:2014年4月4日下午2:30至结束,地点报到时见具体通知。
    4、报到时,考生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分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针对性面试三个方面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0%+针对性面试20%
   3、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以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时间: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复试事项以公布方案为准,不接受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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