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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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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4:4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符合条件(3)、(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以上);
②进修过8门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供由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人员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提前专业能力面试及英语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只有合格者方可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的: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外校免推生的条件
1、武汉理工大学接收所有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其它学科专业、招生领域均可接收免试推荐生;
3、2014年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内的相关两级学科仍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以上专业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5、外校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且面试合格;
6、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1015,申请表格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
7、外校推荐免试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受到任何处分,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教育网或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若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选择武汉理工大学考点报名的现场确认地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3.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
4.网报报名点选择
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本校免推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艺术学院的所有专业、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两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的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学专业、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和报考我校初试科目中有六小时设计的相关专业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并于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内到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若选择其它考点一律不准考。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6.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报考考核的说明
1)“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中荣获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
b. 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必修课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原则上不能有不及格课程;
4)原则上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TEM4成绩在60分及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20131030日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经审核合格,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4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相关报名点负责安排
    试:2014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

五、招生人数
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各学院2014年拟接收本校和外校的推荐免试生人数、学术型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拟招生人数,2014年武汉理工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六、相关事宜
  1. 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设置招生专业,一级学科下设的研究方向为下属二级学科专业名称。考生可浏览相关招生学院了解招生专业介绍及研究方向设置。
2. 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及报考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whut.edu.cn),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信息均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要求由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
3. 我校2014年招生录取研究生的相关奖助文件将于201311月初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查阅。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按分省计划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主要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民族自治地方、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湖北恩施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招生计划。
五、报名与考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少骨”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内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等手续。“少骨”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与统考考生的报名和确认方式一致。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少骨”考生,《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须在2013年11月15日前寄至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
六、录取
(一)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平衡、按分省计划择优录取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本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以外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将已签订的协议书寄至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武汉理工大学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少骨”考生将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他
所有被录取的“少骨”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陕西师范大学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 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按协议书规定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单位代码:10497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 邮政编码: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651413  
武汉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27-8765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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