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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汉大学药学院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山绿水    时间: 2012-5-18 22:43
标题: 武汉大学药学院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药学院2012
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务部《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保证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质量,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成立院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的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政策,制定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此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质量。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邓子新
   组员:刘兴国、陈子林、周海兵、黄泽波
   秘书:谈弋、杨婷婷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
(一)校外学生
2012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凡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审查后,予以推荐面试。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无重修现象;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60分以上或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80分以上;
    6、所在学校为经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在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7、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校内学生
校内2012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凡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提出申请,经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审查后,予以推荐。
1、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无重修现象;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60分以上或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80分以上;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获得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凡在教师实验室完成研究课题的同学,未经教师同意私自发表文章者,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8、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9、按课程成绩所占比例不低于85%,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所占比例不高于5%,学术研究、竞赛所占比例不高于10%
三、评分标准(校内学生)
1、学习成绩:按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CET-4CET-6、计算机及上机、高等数学、物理、物理实验、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有机化学实验、物理化学、物理化学实验、分析化学、无机及分析化学实验、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微生物学实验、细胞生物学、细胞生物实验、仪器分析、药理学、药理学实验、药物化学、药物化学实验、药剂学、药剂学实验、药物分析、药物分析实验)计算平均绩点(GPA)(各门课程的成绩绩点*学分的总和/总学分)。
2、学术研究和竞赛附加分:
1 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与药学专业相关的SCI研究性论文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无重修现象,通过了CET-6,可加7.0绩点;第二作者加分标准同核心期刊的第一作者加分标准;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了与药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者,可加3.5绩点(第一作者占50%,第二作者占10%);
3)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了与药学专业相关的研究性论文者,可加2.5绩点(第一作者占50%,第二作者占10%);
4)参加全国的学术科技文化类的比赛获得最高奖项者加3.5绩点,其它等级的奖项获得者依次加2.5绩点、2.0绩点、1.5绩点;
5)参加省级的学术科技文化类的比赛获得最高奖项者加3.0绩点,其它等级的奖项获得者依次加2.0绩点、1.5绩点、1.0绩点;
6)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最高奖项者加3.0绩点,其它等级的奖项获得者依次加2.0绩点、1.5绩点、1.0绩点;
说明:上述(1)-(3)项中,没有教师参与,独立完成论文的第一作者按100%的比例核算,第二作者按20%的比例核算;
综述性论文和译文按照研究性论文的50%核算。(所有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3、社会工作附加分;
  (1) 担任学校学生会主席成绩突出者4绩点;
2)担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成绩突出者3.5绩点;
3)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成绩突出者3.0绩点;
4)学院学生会部长、党支部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成绩突出者2.0绩点;
(5) 班长、团支部书记成绩突出者1.0绩点;
   (所有加分不累加,取最高分)
4、面试成绩:主要测试学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5、总成绩 =(学习成绩×85% + 学术研究和竞赛附加分×10% + 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附加分×5%× 70% + 面试成绩×30%
四、推免资格学生的范围划定
    根据学院指定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的GPA、学术研究和竞赛附加分、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附加分之和的排名,按照学校给予的推免名额的150%在全年级划定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范围,参加面试;如果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申请推免资格,按排名的先后顺序等额替补。
五、推免原则
1、凡获得推荐研究生资格者需与学院签订协议书,并缴纳5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在研究生入学报到注册后全额返还保证金;
2、被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被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最后成绩排名在前四名者,不得被推荐到其他学校攻读研究生;
4、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不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但必须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的统一报名,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和本科毕业派遣手续;
5、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院要将推荐免试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及学院布告栏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191-916日,学院公布推荐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2011916-926日,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张榜公布。
320111015日前,学院报送推免生名册,按计划领取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420111015-1022日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被学院确定选拔为直博生的推免生填写。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
5、学校审核有关材料,向省研招办报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审批,并向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6、推免生于201101031日前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武汉大学推免生报考点推荐学校必须选择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代码:10486);
20111110-1114日校验报名信息(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7、学校鼓励跨专业推荐和接收推免生,鼓励向考生生源少的专业和学校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推荐推免生;
8、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毕业派遣手续。                       
武汉大学药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武汉大学药学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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