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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1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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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0 13:2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大学外语学院2012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0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2012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并按学院八个硕士点成立了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全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由工作小组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复试工作由各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负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精神及政策,特制定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实施工作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接收推免生计划。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15%,口语表达优秀。
      3. 在校期间曾参加学术研究、全国外语类竞赛等活动,成绩突出。
      4. 所在院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 、“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6. 日、俄、德、法等小语种学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笔试成绩在70分以上或口试成绩3分以上者。
7. 非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TOEFL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
三、复试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按二级学科硕士点为单位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实行导师集体负责制。复试小组具体完成复试的评分工作。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复试完后确定每个学生的指导教师。在复试的过程中,复试小组须严格遵守“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以考生为本,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的精神。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着重考查学生所学语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
2.综合面试
着重考查学生的思维和创新能力,测评考生对问题理解的深度与广度,对问题进行分析与逻辑推理的严密性以及所学语言的表达能力。
五、成绩核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2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推免生申请材料
所有推免生须登陆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武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考点须选择考生所在学校)。
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教务部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七、接收推免生程序:
1. 2011年9月2日—9月30日学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资料(地点:武汉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2.初审合格的推免生须到武汉大学财务七科交纳100元复试费,于2011年10月8日—13日期间凭缴费单到外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学院将在2011年10月9日—14日期间按学科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将在武汉大学外语学院(http://fls.whu.edu.cn)布告栏公布),不按时报到及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结果于10月20日前报武汉大学研招办。复试结果将由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在武汉大学外语学院网站(http://fls.whu.edu.cn)及学院研究生布告栏张榜公示一周。如无异议者,由校研招办发给正式接收函。
4. 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履行正常的报名手续,即:10月31日前网报,11月10-14日在报考点办理校验报名信息手续,现场确认;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
5. 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武汉大学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学术型:3012室 ,专业学位3017室;邮政编码:430072)。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1、所有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一律享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211”高校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5%者可享受学校给予的特别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十、其他事项;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详细事宜请与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3.联系电话: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027-68754143  赵老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27-87867096  雷老师
外语学院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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