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系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为确保法医学系2014年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结合本系实际,特制订本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5.加强过程管理,全程监督,经费引领,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协调平衡。
二.成立法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略)
三.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招生指标
1.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学术型指标:10名,含免推生、上线生 3.法医学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复试工作时间表
地3月14日(周五) 上午8:30-11:30,系办公室报到、校医院体检(含免试生) 3月14日是(周五) 下午14:30-16:00,系内参观、了解各专业情况 3月15日(周六) 上午8:30-10:10,英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0:30-12:30,专业笔试 地点:二号楼2楼,10大教室(等候室:9大教室) 3月15日(周六) 下午14:30,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含免试生) 16:30,公示复试成绩、拟录名单、奖学金评定情况,对拟录取考生签订《录取协议书》、奖学金申请表、资助协议书(含免试生),待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时生效。 地点:法医学系二楼会议室 公示时间为10天,接受考生申诉,电话:027-83692638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1.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40%) (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主要参考书: 《法医学概论》,丁梅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 (3)其他参考书: 《法医学》,王保捷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5版; 《法医病理学》,赵子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 《临床法医学》,刘技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 《法医毒理学》,刘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 《法医物证学》,侯一平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3版。 (4)考试形式:闭卷 (5)笔试题型:名词解释、简答 (6)题量分值:100分 2.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占复试总成绩40%) 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3.英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20%) 分三部分: (1)考生与主考就考生的背景进行简短交谈,采用问答形式,约1分钟。 (2)考生就抽签所得的题目进行朗读并翻译、陈述个人观点等,约5分钟。 (3)主考针对考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注:为保证考核的公正性,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英语听说测试将全程摄录。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40%+面试及实践40%+外语测试20%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注:录取成绩以降序排列,按指标数择优录取。
七.学费及奖学金
1.2014级研究生在入学前要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通知为准。 2.按学校下拔金额分等级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硕士免推生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3.原有工作经历未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转移介绍信或对于招生规定所需提供的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没有转入学校或转入学校不全的研究生,不享受资助,自全部档案及相关材料转入学校之日起开始发放。 4.采取伪造档案及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资助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资助,原签订的资助协议自动失效,追缴已经发放的所有资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 奖学金评定结果通过法医学系网站公示。
八.报到与资格审查
1.考生报到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交验材料: ① 查验有效身份证件、交复印件; ② 查验准考证原件、交复印件; ③ 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 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⑤ 下载《研究生复试政审表》,由所在单位政审、盖章。 http://gszs.hust.edu.cn/ssfscx/ssfscx.aspx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交验材料: ① 查验学生证; ② 查验准考证原件、交复印件; ③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④ 下载《研究生复试政审表》,由所在学校政审、盖章。 http://gszs.hust.edu.cn/ssfscx/ssfscx.aspx (3)考生还可提供证明其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如:各类英语考级证书,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体现专业知识与能力的相关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等。 2.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对不符合招生简章所列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
九.注意事项
1.复试费用:100元/人,报到时缴纳。 2.体检:院职工医院体检,35元/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法医类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一经核实不予录取。 3.复试考生均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评”,采用网络测评方式,在报到前自行网上完成测评。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打开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cp.ehust.net直接进入测试页面。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默认20140101,点击登录)。 4.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进行心理测试,且须参加本校体检。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核实不予录取。 5.复试前考生不填报导师,不分专业方向统一复试,待确定录取名单后,再组织研究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免试生与其他被录取考生同时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以免试生优先,再按本次录取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系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与本系专业均衡发展的状况,在本学科内对考生进行一定程度的专业调剂,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未尽事宜由法医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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