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亚敏 副组长:付强 刘云 组 员:徐敏 吴振国曹海东 张三夕 汤江浩 张晋业 邹建军 陈建宪 修 倜 陈龙海
三、复试小组名单
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为各专业的老师,每组5人。具体名单略。
四、复试考生
凡达到华中师范大学规定复试分数线(复试线见华师研究生院网站首页,除“学科教学(语文)”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为340分外,其余各专业均为国家线)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包括推免生、少数民族骨干生、单考生)。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4月12、13、14三天)
1、4月12日(上午9:00到下午5:00在文学院三楼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2、4月13日(上午专业笔试、外语笔试;下午: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3、4月14日全天:综合面试(上午8:30到下午5:00)。
六、资格审查须带的材料
1、往届毕业生: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本科期间成绩单(有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的红章)、“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供审核。同时,将①准考证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学位证复印件、⑤成绩单原件、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全部用A4规格的纸),留待备查。(以上考生含同等学力中的大专生和本科结业生) 2、应届毕业生: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原件、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原件(有所在院系盖的红章)、就读期间成绩单原件(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的红章)、“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所在院系党总支签署意见并盖红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供审核。同时,将①准考证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证复印件、④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⑤成绩单原件、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全部用A4规格的纸),留待备查。(以上考生含同等学力中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考生:指2011年9月1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考生、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按2013年文学院在招生简章上的要求,“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5、参加复试的考生尽可能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在综合面试时给面试小组的老师看。
七、复试方式
1、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考生要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20%)。时间90分钟。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40%)。
八、招生计划
1、科学学位(学术型)145人: 2、专业学位72人:
九、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初试总分÷5)×70% + 复试成绩×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其它
1、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核时交复试费100元/人(需加试的交150元)。 2、体检: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体检。时间:4月11、12号上午7:30-11:30。地点:华师校医院。体检费40元/每人。 3、申诉电话:67868472 付强书记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