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分数要求 | 外国语 | 政治 | 理论课 | 快题设计 | 科 学 学 位 | 设计学 | 355 | 45 | 45 | 90 | 90 | 城乡规划学 | 340 | 50 | 50 | 90 | 90 | 建筑学 | 340 | 50 | 50 | 90 | 90 | 专 业 学 位 | 风景园林硕士 | 320 | 45 | 45 | 90 | 90 | 艺术硕士 | 330 | 45 | 45 | 90 | 90 | 建筑学硕士 | 320 | 45 | 45 | 90 | 90 |
1.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标准
1.1复试方式:
类型:笔试、面试及英语口试。
时间:笔试2.5小时(建筑学为3小时快题),面试15分钟,英语口试15分钟。
成绩:总成绩100分。
其中笔试40分,面试40分,英语口试20分。
1.2复试内容:笔试——综合专业知识
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对科学学位考生:着重考核考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想政治品德。
对专业学位考生:着重考核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及工作中的成果,思想政治品德。
口试——英语
考核考生应用英语进行听、说的能力。
1.3 评分标准
① 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格。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考研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2. 复试及初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7日 复试考生报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到(主校区南四楼103办公室)。报到时非应届本科生需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报到时,每位考生需交复试费100元。
3月28日 上午8:00 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南四楼100教室参加心理测试。
下午2:30 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在南四楼100号学术报告厅宣布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会后提交申请,确认自己所报学位;
下午5:30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参加科学学位复试和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名单。
3月2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专业知识笔试;
下午2:00—2:30 参加复试的老师在南四楼会议室进行培训;
下午2:30—5:30 面试及英语口试。
3月30日 下午5:00 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及初录名单。
3月28-31日 下午2:00 去校医院体检。考生及未参加过体检的我校推荐免试生必须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后, 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未参加过体检的外地推免生可到母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与政审表一起寄到研究生科。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调剂
① 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往学术型学位专业调剂。
② 学术型学位生源充足且专业学位生源不足时,学术型学位考生(考研成绩必须达到学术型学位参加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可以向专业学位调剂并录取为专业学位。
③因学科发展需要,建筑学导师(引进人才)需招收跨专业生源如:土木工程专业本科背景的考生1名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本科背景的考生2名。此类学生应符合我院复试要求并自愿调剂到建规学院。经复试一旦录取,由建规学院培养和管理,毕业时授予“建筑学硕士专业硕士学位”。
4. 学院初录及享受奖学金资格办法
按初、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免试推荐生按免试推荐的排序列在统考生排序前。
排序在各学科专业录取指标数以内的考生具备初录资格。
排序在各学科专业奖学金指标数以内的考生具备享受奖学金资格。
5. 免试推荐生不参加复试。
6.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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