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2013年各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招生总规模的25%(全校推免生录取的平均比例),其中学术型推免生接收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总数的70%。文学、历史、哲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接收推免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招生总规模的35%,其中学术型推免生接收比例不低于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总数的75%。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从2012年开始,我校试行从国内“985”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以下简称“直博生”),招生学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2013年,相关培养单位要在2012年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直博生招生规模,力争使直博生的招生规模达到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规模的10%。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年]60号)。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医学门类的相关学科可放宽到省级重点医科大学。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各培养单位于2012年6月28日前上报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接收推免生计划、接收条件、考生递交材料和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安排等,经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对外公布。 (二)时间安排: 1.接收推免生材料和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免生进行复试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中旬。 3.上报复试结果时间:2012年10月20日。 4.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网报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公告为准)。 (三)各培养单位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含本校推免生和校外推免生)须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发出拟录取接收函。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按《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文件要求确定,其中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三)所有推免生(部分培养单位通过夏令营选拔考核的优秀营员除外)均需参加复试。 六、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各培养单位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关注相关培养单位网站。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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