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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打印本页]
作者: 桂子山 时间: 2014-4-17 15:57
标题: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亚东
副组长:胡响明
成 员:刘守印 黄光明 张本威 李高翔 张国平 郑小平
余 颖 黄致新
2.复试考核小组:由各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专业教师组成。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王建平 陈晓琴。
4.复试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单位: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9号楼5楼
5.考生咨询联系人:陈晓琴 电话:027-67867013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我院复试分数线:
所有专业:达到国家复试最低线。
我院不再单独通知。 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
(一)、复试工作时间、地点:
报到:4月2日,4月3号上午;地点:9号教学楼9524房间。
笔试:4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7号教学楼 7201、7202教室。
面试:4月4日下午2∶00,地点见《复试安排表》。
(二)、参加复试步骤:
第一步:资格审查,地点:9号楼5楼524#,负责人:陈晓琴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由人事档案部门复印并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
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大三学生不准参加复试)
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
(4)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由负责人在《报考登记表》的资格审查栏签署是否合格的意见
第二步:报到,地点: 9号楼5楼524#
自己下载《华师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表》
领取《复试录取考核表》、《调档函》
填写《拟录取考生最新通讯地址表》
资格审查合格后,凭《报考登记表》领取《复试录取考核表》,并填好表中本人已知的栏目。
交复试费100元。
复试前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第三步:参加复试笔试、面试:
4月4日复试安排
序 号 | 报考专业 | 1.专业笔试 时间:4月4日上午 10∶00——12∶00 地点:7号楼7201,7202教室 | 2.面试 时间:4月4日下午 2∶00开始 |
笔试科目(地点) | 各专业面试地点如下: |
1 | 课程与教学论 学科教学(物理) | 普通物理(7201教室) | 9号教学楼1楼114# |
2 | 理论物理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 电动力学、统计物理综合 (7201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38# |
3 | 光 学 | 电动力学(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55# |
4 | 天体物理 | 电动力学(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12楼1218# |
5 | 原子与分子物理 | 原子物理(7201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15# |
6 | 凝聚态物理 | 固体物理(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23# |
7 |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工程 | 材料导论(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5楼523# |
8 | 无线电物理、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 | 专业综合(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电路分析、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 (7202教室) | 9号教学楼2楼西头 209# |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考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卷面满分为100分。
[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须加试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将不予录取。请此类考生于面试后主动与复试小组负责人联系]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具体做法及要求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工科类考生在面试时要测试其实验和操作技能。
4、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四)、体检
请考生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复试体检的统一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录取
1.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外语听说测试占20%,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等环节占40%。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2. 总成绩 = (初试总分÷5)×60% + 复试总分×40%。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 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奖学金指标按比例分到各专业)
5. 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严格按专业以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
(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本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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