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江南 发表于 2013-5-12 17:54:49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我院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分别制定我院《2013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2013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电气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 招生原则和办法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严格履行“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2、根据学校规定的总体招生指标及复试分数线指导意见,除去推免研究生人数,在本院一级学科范围内,按总体经复试录取人数的 135% 确定复试分数线。
      3、参加我院“2012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称号,并达到国家线要求的考生,免于复试,经体检合格,直接录取。
      4、所有参加复试的工学硕士考生应接受学院二级学科之间的学科调剂。调剂采用择优录用的方式,不愿接受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5、第一志愿为工学硕士而未能被录取为工学硕士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转为工程硕士进行选拔,择优录取。
      6、不接收校外及校内调剂。

三、招生指标及复试分数线
      工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110人(其中,推免51人)。
      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97人(其中,推免23人)。

表1 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总分政治英语数学电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33555559090
表2 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总分政治英语数学电路
电气工程33555559090

四、复试要求及安排
1、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
      时间:4月6日8:00 —14:00
      地点: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
要求:
   所有过分数线的考生(包括2012年夏令营优秀营员)报到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上述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及入学资格。
   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门课另交加试费200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
      时间:4月6日晚19:00-21:0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工学硕士笔试科目:电气工程综合
复试科目参考书:
 《电气工程基础》,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 《电力电子技术》,王兆安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 《电机学》,辜承林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工程电磁场》,杨宪章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工程硕士笔试科目:电气工程基础
 复试科目参考书:
 《电气工程基础》,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2)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和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4月7日8:20-17:3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要求:
   英语听力口试测试,对考生英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
   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   同等学历须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
3)所有学生需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五、体检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办体检手续。

六、总评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及总评成绩均为百分制。
 复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20%加权。
 总评成绩按初试成绩60%、复试综合成绩40%加权。
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 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程序及要求
      1、统计计算总评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分别对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排序。
      2、工学硕士录取:按总评成绩排名,结合报考志愿,依次录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28名、高电压与绝缘技术18名、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10名、电工理论与新技术3名。并通知考生征求同意签字确认。
      3、不接受上述第2条或未能被录取为工学硕士的考生,可申请转为工程硕士参加选拔,需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4、第一报考志愿为工程硕士的考生和转为工程硕士的考生,分别以同等比例择优录取。
要求:
 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 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 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 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八、学费与奖学金
      工学及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有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027-68774431 联系人: 骆老师
      所有考生请及时留意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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