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13年硕士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实施细则安排如下:一、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二、复试分数线及指标数
1.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规定要求,按复试考生数为录取人数的约120%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报考专业英语、政治业务课1、业务课2总分
学术学位水利工程
系统工程、流体力学、岩土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学、科学技术史5090355
专业学位水利工程*5090345
工程管理5090165
由于专业学位报考生源不足,需从参加我院水利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中调剂,调剂的基本要求是,复试结果达到我院水利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初录要求,且本人提出调剂申请的考生。
2、录取指标分配
招生规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含推免生45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人(含推免生18人)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3月27日至29日期间,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8:00,地点: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去年接收时已经完毕,本次不再进行复试。
3.复试费: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100元/门.人。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课笔试按招生目录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闭卷,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水利工程概论”含四方面,包括水利(含农水、水工、泵站),水电(水工、施工、水电站、材料学、岩土),河流(工程水力学、河流动力学、河床演变),水文(工程水文学、水环境学、水资源学)(参考书附后),考生按报考专业确定笔试科目内容。
口语测试,时间5分钟,满分为50分。
外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为50分。
综合面试对考生的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治学态度、政治思想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成绩及格为合格,不计复试成绩。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复试过程采用全程录音形式。
(三)成绩核算
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分小组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及划分奖学金的依据。
(四)、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及时公示。
(五)双向选择
复试阶段即进行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六)“1+4”硕博连读
复试期间按学校有关“1+4”硕博连读方案的要求,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研究生占本院2015年博士招生指标。
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五、调剂、破格复试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按武大研招16号文“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进行调剂、破格复试。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须带1寸照片1张)。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体检时间:3月29日,体检人数:245人
我院将根据学校的硕士生招生规定,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完成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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