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文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指标、划线原则及分数线
划线原则:1.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划线;2. 学术学位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分文学与语言两大类,分别划线,实行差额复试。
分数线
学术学位:
1.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写作理论与实践、中国古典文献学、国学与汉学、古籍整理与保护:
总分35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
总分37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5分,政治、外语单科60分。
专业学位:
1.汉语国际教育:
总分32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50分。
2.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总分33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50分。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含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上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抽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要有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抽题。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5%。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成绩×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七、淘汰与调剂办法
考生均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各硕士点按同一淘汰率实施淘汰。
为保持各硕士点招生数的相对平衡,淘汰完毕后将在各硕士点之间进行调剂,初录人数多的专业排名靠后的考生将调剂到初录人数少的专业。
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权利,由淘汰的考生依次递补。
不接受校外及院外调剂生。
八、基本奖学金比例情况、评定办法
奖学金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将指标分解到各硕士点。
各硕士点按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评定。
推免生全部享受基本奖学金。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 地点:文学院办公室
体检(含本校推免生):3月26日 地点:校医院
笔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点—10点 地点:待定
外语测试时间: 3月27日上午10点—11点半
下午2点半—5点半
地点:待定
加试时间:3月27日下午2点—6点 地点:待定
(说明:加试者外语测试安排在3月28日上午10点以后)
面试时间:3月28日全天 地点:各教研室
上午8点—11点半
下午2点半—5点半
十、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院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一、体检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有疑问者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体检时须带1寸照片1张,不需空腹。
武汉大学文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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