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2013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研招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所在学校为全国重点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211工程”或“985工程”学校),并取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且总评成绩名列本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获国家英语六级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与学科和学习有关的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二、申请材料
2012年09月28日前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免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全院统一按总成绩排序后,由高到低进行差额录取。
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复试考生数:报考我院、并符合我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校内外推免生。
程 序:按学校推免生指标确定本院复试生名单;平时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序后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录取学生。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综合面试:按一级学科分组进行抽签复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物理学专业(含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涵盖普通物理学、理论物理学,主要考察考生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实验原理及方法的掌握和分析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主要包含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电子线路基本知识、实验原理及方法,主要考察考生对问题的分析能力及对本专业综合知识的理解能力。
医学物理:主要包括肿瘤放射治疗物理学、对临床放射论断仪器、设备、原理的认识能力,以及对初步的解剖、生理、病理等综合知识的掌握。
四、工作安排:
2012年09月28日前接收校内外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校内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为10月中旬,校外推免生的复试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80% + 外语听力口语×5%+综合面试×15%
复试实行一票否决方案(即五位评委均认为该生不予录取,则自行淘汰)。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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