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江南 发表于 2012-8-1 19:28:33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接收推免生工作质量,规范接收推免生工作程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细则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工作。   2,我院按规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负责推免生复试具体工作。
三、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学费减免)和普通奖学金(每月生活补助)。    (二)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者,学校将为其颁发 “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四、接收计划1,接收学术型推免生计划
专业/学科名称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统计学合计
计划数12878338

2,接收应用统计专业学位推免生计划:    按学校统一部署,从2012年开始,我院试行从国内“985”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简称“直博生”),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60号),我院2013年接收直博生的计划为3名,欢迎相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五、接收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   (三)所在学校须为经国家批准进入“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六、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四)时间安排:    1.接收推免生材料和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接收地址: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邮编430072,收件人:金勇,电话:027-68754907。    2.对推免生进行复试的时间:2012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上通知或电话咨询。    3.上报复试结果时间:2012年10月20日。    4.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网报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公告为准)。
七、复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一)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考察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专业素质和潜力    a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     b 在数学和统计学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a.科研、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方面的表现;       b.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复试总评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复试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二)根据推免生的地区分布情况,为方便考生,可采取多样化的复试方式,如校际之间相互承认复试成绩,到外校现场复试等。
(三)为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我院将为外地“985”高校外推并参加我院复试的推荐免试生按标准报销往返旅费并提供部分食宿补贴。
(四)我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将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并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出拟录取接收函。
(五)推免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20日前寄到我院,以确认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六) 2012年4月1日,东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等18所高校,在中南大学就组建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达成框架协议,建立了成员高校间互相推荐推免生、互相推荐报考、调剂生等机制。我院将利用此“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积极做好相关高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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