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 发表于 2012-5-18 23:04:34

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关于2012年接收校外推免生的通知

                               计算机学院关于2012年接收校外推免生的通知


    为了规范和细化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确保201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招【2012】03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根据学校制订接收推免生比例,我院2012年接收推免生总数约为75人(含接收校内推免生),其中学术型推免生约为55人,专业学位推免生约为20人。
二、接收推免生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本科所在学校须为国家批准进入“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
2.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 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获得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5分以上;TOFEL成绩80分以上;英语专业须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4. 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三、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武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生报名系统”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外校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武汉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的历年学习成绩单和总评成绩证明;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本校推免生按学校教务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考生须保证报考材料真实有效,如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1. 2011年10月15日前,校外申请人将上述申请材料寄(送)达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大楼C415室,邮编:430072,电话:68775536)丁红利老师处。
2. 推免生资格审查结果及复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9月中旬和10月中旬,具体安排届时见学院网站通知。
五、推免生奖励措施
复试合格并最终被武汉大学接收的2012年推免生将享有以下奖励:
1.所有推免生第一年一律享有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2.国内“985”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10%、“211”高校推免生成绩排名在原校本专业前5%者可校内享受特别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计算机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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