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江南 发表于 2014-3-12 09:51:11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13号)要求,结合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特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强化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科学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两个综合面试复试小组和一个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条件及招生人数
    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研究生院下达给本院的招生指标数: 1.学术学位28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10名(含2名推免生);高等教育学6名;课程与教学论6名;教育学原理6名}。2.全日制专业学位25名。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确定复试录取分数线。考生复试条件为: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总成绩≥355分;单科成绩:政治≥50分,外语≥5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180分。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考生复试分数线:总成绩≥325分;单科成绩:政治≥50分,外语≥45分,专业课1≥90分,专业课2≥90分。
    3.本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比例为130%。

四、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进行复试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强军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四)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学科专业点录取后,有关专业未录满时,在院内作调剂录取。

五、复试安排、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4年4月12-13日。4月12日,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课笔试。4月13日,进行“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复试地点: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武汉大学工学部,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老行政楼三楼和四楼)。
    3.资格审查:2014年4月12日8:00-9:00,参加本院各类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在院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4月11日14:00-17:00也可以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4.2014年4月12日8:40-9:10,由考生抽签确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考试顺序。
    5.按照学校财务部的规定,参加复试的每位学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科目
    1.2014年4月12日9:20-11:20,专业课笔试:教育学(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满分为100分。
    2. 4月13日8:00开始进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听力测试结合口语测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3. 4月13日8:00开始进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报告形式,每位考生须准备一个PPT讲稿做不少于5分钟的报告,要求考生观点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合理。复试小组的老师将围绕考生所报告内容进行提问。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各位老师当场进行评议,独立打分,以小组平均分为综合面试的最后成绩。考生所作的PPT讲稿内容分别如下:
    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生的PPT讲稿内容包括2个方面:
    ①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
    ②就目前教育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⑵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生的PPT讲稿内容包括2个方面:
    ①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
    ②就教育管理的实践问题进行分析。
    4.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考生加试课程科目为二门,即:⑴比较教育学;⑵教学论。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13:30-19:00。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1.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总评成绩的5%,专业课笔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综合面试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权重[(政治+外语+专业课1+专业课2)÷5×0.6]+复试综合成绩权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0.05+专业课笔试×0.05+综合面试×0.3]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由武汉大学医院对教育科学学院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暂定2014年4月11日体检,请考生自带一寸照片一张,不用空腹)。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校外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本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本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本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相关政策
    1.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将及时在教育科学学院公告栏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复试阶段即进行硕士研究生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3.学院实施“1+4”硕博连读。


    联系人:吴北阳;
    电话:027-68772118;电子邮件:wby561121@126.com.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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