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子山 发表于 2013-9-14 16:01:30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3年复试细则

教育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将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全面负责整个复试工作,处理各种复试工作中的突发问题,确保复试工作正常、平稳、有序进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涂艳国、卢治平、雷万鹏、岳伟、但武刚、申国昌、张莉、方彤、雷江华、王俊、余学峰。   2、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专业硕士导师组组长及相关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本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3、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院系复试进行督查。复试督察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卢治平、雷红卫、马英、张汉桂、王健。   4、受理考生申诉人员:雷万鹏,受诉电话:027—67866085。
三、复试资格线1、学术型学位类    凡教育学类总分在343分以上,政治、英语单科50分以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120分以上;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总分345分以上,英语、政治单科51分以上,专业课90分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农村教育硕士生和单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上线考生须参加复试。2、专业学位类    凡教育类总分在340分以上,政治、英语40分以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90分以上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复试。请所有上线考生按时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四、具体程序(一)报到及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    1、报到时间:2013年4月11日上午8:30至11:0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502室。    3、缴费: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不论是否录取复试费一概不退还。    4、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院系按准考证号顺序编号留存,待全国录取检查时备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若发现在读大三学生,不准其参加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指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以上、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结业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盖有红章的大学或者专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6)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单位所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交给院系进行政审。以上材料均须核验原件,交打印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交原件),打印件及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②准考证复印件。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    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⑥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往届生都需要。(加盖公章)    ⑦本科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应届生)    ⑧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⑨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质的各种背景材料。(二)笔试:    内容:专业综合    时间:2013年4月11日下午14:00—15:50(教育研究方法)    2013年4月11日下午16:10—18:00(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    地点:8401(学术型)教室、8510(专业型)教室。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专业学位考生复试课程和学术型考生相同,具体科目见招生简章,不提供参考书目)(三)加试:(学术型考生)    所有同等学历考生均需加试二门课程。    时间:2013年4月11日晚上19:00至21:00加试课程一、加试课程二    地点:田家炳楼四楼415教室。加试课程见招生简单,不提供参考书目。(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2013年4月12日上午8:30至11:30,地点:当日见院内公告。(二)面试:    时间:2013年4月12日下午14:30至17:30。    各专业具体地点见复试当天院内公告。
五、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3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以量化指标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时间:2013年月日。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复试事项以公布方案为准,因工作繁忙,不接受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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