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3-6-1 23:29:13

华中科技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控制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我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如下:
一.复试专家分组
    英语听说测试专家组由我系英语应用能力强的专家组成;
    专业面试专家组由我系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免受干扰,专家分组情况在测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二.复试细则
1.我系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如下:
专业型学位(控制工程)专业:
    总分330,政治50,英语50,数学90,专业课90。
学术型学位各学科专业:
    总分355,政治50,英语50,数学100,专业课100。
    感谢各位考生报考我系硕士研究生!谢谢各位的支持和理解!

    全系计划招收学术型学位硕士生119人(其中免试生46名,考试招生73名),专业学位硕士生35名(其中免试生10名,考试招收25名),两类共计154名。强军计划少数名族骨干复试录取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由于专业型学位上线生源不足,允许原报考我系学术型学位且过我系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向专业型调剂。考生的调剂申请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提交。

2.复试时间安排
    2012年03月18日公布复试入围名单和细则;
    2012年03月26日上午、下午考生到我系报到,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下午2:00—2:30,地点:计算机中心401;
    2012年03月27日上午08:30~13:00,专业面试;
    2012年03月27日下午15:00~17:30,专业综合笔试;
    2012年03月28日上午8:30~13:00,英语面试;
    2012年03月29日公布公示总成绩;
    2012年03月30日录取和公示,导师和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体检按学校规定时间复试报到时通知,自备体检费35元,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免试推荐生的复试和体检按学校规定进行。
3.报到时考生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以及政审材料(见附件),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4.专业笔试折算后占40分,由我系统一组织;专业面试占40分,面试小组由我系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英语听说测试占20,由我系根据学校规定统一组织。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笔试考题分两组。复试笔试科目:第一组为微机原理及应用,电路理论,计算机网络,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第二组为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除原报考系统工程且初试专业课考“运筹学”科目的考生可选择第二组外,其他考生一律选择第一组综合。选择第二组综合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录取到系统工程和系统分析与集成专业。两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英语听说测试分4~6个小组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英语听说测试分三个部分,一是考生背景介绍和问答,二是听一段录音根据录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三是阅读一篇短文再复述短文内容再讨论。
7.考生专业面试分六个面试小组进行,六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8.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复试费100元/人。
9.复试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10.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下称总成绩综合排名,两类考生独立排名。
11.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

三.学术型研究生录取细则
1.录取工作的流程为: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排名统一录取,然后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专业和导师。
2.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可以招收学生的限额如下:讲师一名,副教授二名,教授一般二名(招有校外免试生的教授不超过三名)。
3.免试推荐学生,可参加双向选择重新确定专业和导师。
4.双向选择的有关规定:(1)考生和导师一般应在2012年9月15日前落实的双向选择结果;如果2012年9月15日以后、2012年12月31日以前确实需要重新选择的,仍可向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申请,但必须具备特别充分的理由;(2)双向选择的结果需导师、学生双方签字才生效;(3)每名考生最多只允许变更两次、每名导师最多只允许变更四次选择结果,变更选择结果需向系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且原导师和学生双方签字同意。

四.专业型研究生录取细则
1.专业型硕士复试排名的确定:初试报考专业型硕士且复试合格的学生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在前面,初试报考学术型硕士但复试后申请调剂到专业型的再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在其后。
2.考生候选资格的确定:考生按照以上排名顺序的高低依次入围候选资格,候选人数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2倍。
3.招生指标:每名导师只能招收一名专业学位学生(不含校企联合培养的学生)。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六.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本细则由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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